发布:2013/06/20 14:42:15,浏览:1149
因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全国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近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告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海通牌奥复康片的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被告诫企业名单已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令,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