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局四项措施帮助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到位
发布:2013/07/19 10:07:07,浏览:1128

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是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针对今年以来姜堰区少数企业在国家、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姜堰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督促帮助抽查不合格企业解决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及时向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通报情况,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履行告知程序,告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整改要求,提高其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针对每一份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在第一时间向企业告知该批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项目,整改及复查的时限,使企业对整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使企业从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入库、成品出厂等各个环节关口都实施无缝隙监管指导。

三是认真组织复查验收。企业完成整改后,根据申请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的复查检验,严格按照《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并如实填写整改情况现场核查记录。

四是建立后处理工作档案,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回证、不合格企业整改表、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完成整改申请复查报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报告、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情况报表、不合格企业书面整改措施、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现场核查记录、不合格企业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书记录进行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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