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07/25 09:18:18,浏览:3036
主办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承办单位: 中国质检报刊社 协办单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竞赛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为深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国家质检总局现开展《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活动。
1.竞赛设试题80道,设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共计100分。答案以《产品质量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为依据。
2.竞赛采用纸质和网络两种答题形式,每人只可选择纸质或网络答题一种方式,多答无效。
纸质试题刊登在2013年7月24日《中国质量报》和《国门时报》上,纸质答题的参赛者,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涂黑。将答题卡剪下装入信封,贴足邮资寄至:(100029)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检报刊社知识竞赛办公室收。答题卡复制有效,但一人限答一份,多答无效。
网络答题从2013年7月24日开始,参赛者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首页、中国质量新闻网(http://www.cqn.com.cn/)首页、中国经济网“质量经济”频道(http://12365.ce.cn)、中国质量网(http://www.11412365.cn)参与答题。
3.答题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4日。纸质答题以信封上的当地邮戳为准,网络答题系统将于2013年8月24日24:00时关闭。
4.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的,以抽奖方式产生获奖者。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团体奖为企业组织奖,按企业统计参赛者,按成绩及参赛数量评出前10个企业,授予《产品质量法》知识竞赛“先进单位”称号。
5.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及获奖结果将于2013年8月底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站上公布。
6. 主办方将及时通知获奖者,请答题人填写真实有效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