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责令31家企业召回缺陷玩具产品
发布:2013/08/09 14:13:15,浏览:1031

86,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质检总局经调查认定,于82发出《质检总局关于责令对缺陷玩具产品实施召回的公告》,责令31家企业立即召回存在缺陷的玩具产品。

记者了解到,此次涉及召回的玩具产品主要存在小零件易脱落、手把强度未达标、机械强度未达标、存在危险夹缝、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制动装置不合格等缺陷,其中,6款产品存在小零件易脱落的问题,6款产品存在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缺陷,4款童车产品制动装置不合格。据悉,在31家玩具产品存在缺陷的企业中,平湖市贝乐宝玩具有限公司6个批号的产品涉及制动装置不合格,滕州市南沙河鑫玉儿童用品厂生产的8058型多功能儿童推车存在燃烧性能不合格、手把强度未达标、制动装置不合格、折叠锁定装置不合格、未标注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内容不全6个不合格项。

目前,质检总局已在其官方网站详细公布了此次召回信息,消费者可登录网站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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