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08/23 10:33:15,浏览:622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高我县质量总体水平。金湖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湖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授予在金湖县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和组织。县长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名额不超过2家,有效期为3年。县政府对获奖的企业和组织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颁发奖牌、证书。
县长质量奖的出台是金湖县政府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品牌战略,不断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能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