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起实施,出去玩不怕“挨宰”了
发布:2013/10/09 10:26:29,浏览:898

101开始,游客可以对旅行团的强制购物说。我国首部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天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同时,零负团费取消,游客今后不用担心再被宰。对于乱刻到此一游等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掌握旅游法,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针对旅游法即将实施,社会反响积极。但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老问题,比如利用新老合同更替之际欺骗消费者,低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现象死灰复燃等。为此,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理解执行旅游法的各项规定。加大宣传贯彻和市场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旅游法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调整与旅游法规定不一致的事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国家旅游局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针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组织旅游活动开展集中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要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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