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板行业开展质量比对活动 78家质量合格企业公布原始质检数据
发布:2013/10/22 14:23:46,浏览:864

近日,浙江78家地板企业向社会公布了实木复合地板专项监督抽查中获得的原始质量检测数据,开展同行业质量比对,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检验。

产品质量比对是浙江省质监局为帮助企业寻找产品质量差距、有效促进产业质量提升而设立的项目。具体模式是,质监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抽查,除了曝光不合格企业之外,鼓励行业协会推动合格企业自愿参加质量比对,向社会公开全部检测项目的原始检测数据。

实木复合地板是浙江首个实施质量比对的产品。今年6月至9月,浙江省质监局实施了实木复合地板专项监督抽查,对全省89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两家企业产品不合格,87家企业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7.8%。在省质监局的鼓励和省地板协会的推动下,87家合格企业中的78家企业,承诺参加质量比对活动,同意公开质量检测数据。

按照现有国家相关规定,监督抽查只公开发布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和合格产品名单,并未要求公开合格企业具体的检测数据。这样一来,消费者并不知道合格企业具体的质量状况如何,企业也无从了解同行的质量水平。“通过质量比对,让每个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原原本本公示出来,一方面可以在行业间形成找差距、追先进的氛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消费者掌握更加全面的质量信息,倒逼企业不断提升质量,从而提升产业质量水平。”浙江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沈华清说。

浙江省地板协会秘书长方崇荣认为,这么多企业敢于参加质量比对,表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信心程度和指数较高,也说明大家敢于正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这是一种积极的信号,表明 “比质量、找差距、促提升”成为浙江地板行业的质量走向。

据了解,本次质量比对活动涉及到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性能、表面漆膜耐磨性、漆膜附着力、尺寸稳定性等5个关键指标。考虑到消费者和市场需要以及产品实际使用的功能要求,活动对甲醛释放量、表面漆膜耐磨性、尺寸稳定性3个质量安全和功能性指标进行了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检验评价。甲醛释放量的检测采用了更可靠和严格的9-11L干燥器法(严于强制性标准规定的40L干燥器法)进行最终比对;表面耐磨则采用增加漆膜表面耐磨转数以评定漆膜表面耐磨性,改变了传统的漆膜磨耗值评判法,采取了破坏性检测手段,在耐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值之后,继续检测产品表面漆膜的抗磨性,直至漆膜磨透,获得最终耐磨数据;尺寸稳定性在标准中并无要求,这次则依据行业标准《地采暖用木质地板》进行了全面的检测评价。比对结果显示,浙江省主流企业生产的产品特别是省级名牌、著名商标以上和部分出口欧美市场的企业质量优良,质量安全性能完全能够与省外、国外知名品牌抗衡,部分内在质量指标甚至优于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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