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10/30 15:20:30,浏览:922
日前,相城质监局配合国家认监委,对辖区内某公司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发证单位为狄赛埃斯国际认证集团公司。经查,狄赛埃斯国际认证集团公司不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名录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对需要认证的企业来说,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不仅白花了钱,还可能要承担使用无效证书带来的风险后果。
苏州质监提醒:企业应选择经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开展其相关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活动(http://www.cnca.gov.cn/cnca/cxzq/rkcx/4424.shtml),发现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可向地方质监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国家认监委投诉举报。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