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10/30 15:27:18,浏览:533
近日,新沂质监局对已被列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窑湾绿豆烧酒,在食品质量安全上严格把关,采取了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提高监管等级。将窑湾绿豆烧酒列入配制酒单元,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规定的条款,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对窑湾镇5家生产绿豆烧酒的企业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原酒和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过程投料配料记录情况、产品执行标准中原辅料使用规定和实际配料及标签标注相符合的情况。通过检查,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质量安全承诺。责成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按照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的新要求,重新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承诺书中,详细列出了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明细清单,并做出决不非法添加的承诺,同时向质监局提交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