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11/25 08:56:08,浏览:864
近日,连云港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召开行政处罚开门审案现场会,对南通某某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电梯逾期未改正案进行审理。
当天,案件承办机构首先介绍了主要案情、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拟处理意见等,案审办汇报了案件初审意见,案审会委员就该案件的违法主体认定、证据是否充分、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随后,来自连云区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宣传部、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专家,对该案进行了现场评议,对拟定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发表了意见。
与会专家和案审会委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拟对南通某某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与会专家还对开门审案的形式给予较高评价,认为电梯安全是当前社会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开门审案不仅能够一改过去行政执法罚与不罚、罚多罚少都由行政执法部门“说了算”的审案方式,使得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由自由性走向强制性,处罚幅度由弹性走向刚性。同时还能够提高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民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