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副市长周绍泉发表署名文章要求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
发布:2014/01/09 10:59:37,浏览: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于201411日起施行。201412日,盐城市周绍泉副市长在《盐阜大众报》发表署名文章《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周市长就全市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颁布,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体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该法的实施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起重大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要以对人民、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上来,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坚持把《特种设备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进一步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知识。与此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推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让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切实增强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经营的自觉性。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一手抓学习宣传,一手抓贯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维修、检测等单位落实各项职责。突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新法宣传贯彻,通过重点特种设备企业检查、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95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