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02/26 14:13:08,浏览:813
日前,山东、湖北、上海、北京4省(市)9家玩具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9批次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实施召回。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存在小零件、锐利边缘、绳索、危险夹缝、警示标识、用于包装玩具的塑料包装袋、静态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稳定性、束缚系统强度、车轮强度、车轮夹持力、制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上述产品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儿童玩具的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生产类似玩具的其他企业以对用户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主动召回有类似缺陷的玩具。
同时,当消费者发现玩具可能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可向各地质监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