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质量奖励向公共服务延伸
发布:2014/02/27 09:44:10,浏览:540

湖北武汉市政府日前原则通过《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武汉市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可以参加质量奖评选。不仅如此,天蓝不蓝、水净不净、绿化多不多,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居环境,也被纳入该市质量强市战略,目标是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型城市。

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激励政府部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该市在评选市长质量奖等有关奖项时,将接纳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质检中心等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首要评价标准是市民满意度。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水平,该市还将增设市长质量奖服务业专项名额,推动建立覆盖经济生活和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大质量”激励体系。

根据《意见》,到2016年,武汉市要争创12家中国质量奖企业、新增46家湖北省政府长江质量奖企业以及8家以上武汉市市长质量奖企业;逾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关键质量岗位全部实现持证上岗;每年新增1020个服务业市级著名商标、510个省著名商标以及两个全国驰名商标。

武汉市政府提出,要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改进服务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意见》,在优化人居环境方面,武汉市将加大整治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旅游风景区等“武汉第一印象”区域环境力度;改革客运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提升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武汉市将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居民生活方式低碳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节材等产品认证,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在自然环境方面,武汉市将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实现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的综合治理。到2016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5%,重要水体环境质量以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逐步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空气优良率天数不低于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主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6.8平方米,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武汉市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4大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为主、检验检测数据为辅,客观评价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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