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不要过度等效采用国外汽车标准体系
发布:2014/03/13 10:54:31,浏览:945

“强调国际化并不等于不设防,强调‘走出去’,首先要能‘活下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副总工程师兼海外事业管理部部长李维斗坦言,目前我国现行汽车技术法规和标准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误区之一就是过度等效采用欧洲等国外标准体系。“一味的等效采用无异于自动交出话语权,失去自主发展权。”

李维斗在《关于加强汽车技术法规和标准建设的建议》中指出,我国大部分汽车技术法规和标准基本上都是等效采用欧标,比如排放标准的国三、国四几乎照搬欧三、欧四。他认为,在发展初期学习借鉴人家的标准可以理解,强调与国际接轨、有利于企业“走出去”似乎也有道理。但现实情况是,中国的汽车产业是资本输入型和产品输入型的产业,欧洲等车企因为我们标准体系上的“不设防”而畅通无阻进入中国,而自主品牌和本土汽车企业的空间正在受着进口、合资及所谓合资自主的挤压。“法规和标准应该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前瞻性,起到产业的引导作用,但也要考虑我们自身的技术发展水平和能力。超越自身研发能力的法规标准,只能逼迫企业采购国外核心部件和技术,进一步打压自主产品。”

李维斗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应加强汽车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为自主汽车品牌和企业发展赢得空间。他认为,标准委、工信部、环保部等部门应高度重视技术法规和标准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抓住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产业升级的机遇,充分利用我国的市场优势,摒弃过度等效采用、借用的做法,根据我国技术、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制定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技术法规和标准,使国外现有的技术或产品不能直接进入,或者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或开发成本进入。他认为,国家应鼓励和支持基础性和前瞻性的技术研究,为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和先进的技术标准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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