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监局系统2013年度典型维权案例
发布:2014/03/19 09:51:35,浏览:1214

1.积极处置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

20131月,市质监局浦口分局接到职业打假人黄文刚申诉信,反映其购买的南京喜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尼加拉瓜有机咖啡豆”存在未标注生产企业地址及涉嫌假冒有机产品违法行为。浦口分局迅速进行核查。经查,该产品是南京喜神食品有限公司受上海倍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袋由上海倍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上海倍羽实业有限公司认为咖啡豆原料有随带外国有机证明(没有国内有机认证证书),即在包装袋上标注了“有机”字样(非有机认证标志)。稽查人员查明情况后,经上海倍羽实业有限公司与黄文刚申请,浦口分局进行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黄文刚撤诉。

2.查获假冒名牌化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32月,市民反映在玄武区成贤街沙塘园7209室有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接报后,市质监局玄武分局执法人员在踩点暗访的基础上,联合工商、药监、公安和新闻媒体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窝点在网上销售阿迪达斯、范思哲、华伦天奴、法拉利、香奈儿、兰蔻、迪奥等16个品种的化妆品,约4000余瓶,货值初步计算为40万元左右。经现场初步鉴定,上述产品涉嫌假冒。由于案情重大且货值较大,案件移交玄武警方处理,目前,该案经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符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3.联合破获特大制售假冒名酒案保护品牌

20133月,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浦口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干警,对张子忠、吴德环、舒传娟和张淑君等人涉嫌制售假冒名酒的8个制售假酒窝点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假冒洋河、苏酒、今世缘、金六福、双沟等系列白酒2000余瓶,缴获制假工具印码机、压钉器、胶钉枪等27台(件)、假冒包装纸箱、标签、合格证、防伪标贴2万余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制售假冒名酒嫌疑人17人。由于涉嫌构成犯罪,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4.重拳查处国家明令淘汰地条钢产品案

2013314,市质监局溧水分局对南京杰峰铁路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用废钢、铁屑,通过中频炉加热融化并加入锰、碳等材料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地条钢,并销售用地条钢生产的法兰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地条钢、法兰板,没收违法生产的地条钢75.03吨、模具16.43吨、法兰板9.84吨、废铁屑0.5吨,并处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66余万元。

5.主动协调处理电梯维修举报投诉

2013513,市民反映建邺区衡山路141号宋都美域小区51单元电梯已坏多日,经查,电梯出现故障后,物业公司计划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对电梯进行修理,但小区业主不同意,电梯维修经费因此无法落实,导致电梯不能及时恢复运行。尽管电梯维修费用的调解不属于分局职能管辖范围,但因涉及民生,建邺分局主动召集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厂家、楼盘开发商和维保单位、业委会、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落实电梯维修费用,协调处理电梯故障。在分局的积极协调和督促下,小区电梯新维保单位于527申报电梯大修并加紧修理,经市特检院检验合格,531下午电梯交付使用。

6.迅速查处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违法行为

2013年5月30,市民反映江苏省肿瘤医院向北斜对面的小裴水果店内使用的电子秤计量不准。接报后,经市质监局玄武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用砝码校验,该水果店电子秤上的相应按键可更改秤上物体的重量,存在欺诈行为。店主裴某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规定,依法没收其经营中使用的不合格电子秤,并处以罚款2000元。

7.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品牌街区市场环境

20137月,市质监局玄武分局对邵某涉嫌销售假冒电源适配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在邵某位于玄武区珠江路511号某室的经营场所内库存待售的129个惠普PPP009H电源适配器、106个惠普PPP014L电源适配器和50个三星AP04214-UV电源适配器均为假冒商品。涉案商品货值金额7831.40元,违法所得597元。2013823,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规定,玄武分局依法没收邵某违法销售的伪造、冒用厂名、厂址电源适配器和标签,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597元,罚款6000元。

  8.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违法行为

20137月,市质监局溧水分局对南京恒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35月至7月,在未经许可情况下,该公司对外充装二氟一氯甲烷气体39050kg,且充装的是禁止重复充装的旧气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8.57万元,违法所得7810元。201382,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溧水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充装的10kg钢瓶103只、20kg钢瓶26只;3.没收违法所得7810元;4.罚款12万元。

9.跟踪查处住宅电梯超期未检违法行为

20138月下旬,市民举报江宁区东山街道瓯江华府小区C座电梯轿厢内张贴的年检合格证已过期。接报后,市质监局江宁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欧江华府小区C座共6部电梯轿厢内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日期到2013717,执法人员立即向小区物业南京亿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1393,执法人员进行跟踪执法检查,发现小区电梯仍未整改到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江宁分局依法责令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南京亿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改,并处以罚款3000元。

10、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电源适配器案

20138月份,市民反映南京苏士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电源适配器。接报后,市质监局浦口分局联合浦口公安经侦大队联合开展调查。经查,南京苏士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注册了苏士买店名,购进未贴标的电源适配器和标贴,将没有标贴的电源适配器标注惠普、联想、三星品牌进行贴标销售。上述查获的电源适配器和标贴经鉴定,均系假冒产品。该公司销售假冒电源适配器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规定,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假冒电源适配器,没收假冒惠普“HP”电源适配器253个,假冒惠普“HP”电源适配器标贴483个;假冒联想“LENOVO”电源适配器160个,假冒联想“LENOVO”标贴176个;假冒“三星”电源适配器标贴48张;并处罚款2.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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