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成消费者维权利器——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发布:2014/04/30 14:08:40,浏览:758

作为质检总局承担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制度建立和实施的部门,质量管理司的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目前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记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历经10年,于去年101日正式实施。请问规定实施半年来,进展情况如何?

有关负责人: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目前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顺畅,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总结来说,在四个方面取得稳步推进。

首先是制定了配套制度。我们先后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GB/T29632-2013)国家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为实施汽车三包规定提供理论支撑。其次是着重抓好信息备案公开。截至目前,共有108家汽车生产者在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并公开。质检总局对上述备案公开信息进行逐项调查评估,全面规范了备案公开的汽车三包信息。第三是抓好技术咨询人员队伍建设。从国家层面来看,在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了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委员会,对汽车三包争议中的重大共性或疑难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从地方层面来看,27个省(区、市)建立了汽车三包技术咨询人员库,聘用汽车三包技术专家3970名。第四就是有效开展争议处理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质监部门明确了工作机构,有效开展汽车三包争议处理。

记者:看来,质检总局在汽车三包工作上做了大量全面细致的工作。请问,半年来,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效果如何?

有关负责人:半年来,汽车三包规定正在发挥积极影响。汽车三包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产品质量担保制度,健全了汽车消费维权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有了有效的法律武器来进行汽车维权。可以说,汽车三包规定让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再纸上谈兵。

汽车三包规定以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和程序,界定了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方式,解决了消费者投诉无门等问题,使消费者和汽车经营者清晰地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有效地避免相互扯皮、恶意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发生。规定还让汽车经营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相关家用汽车经营者采取积极行动,通过加强技术改造,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作出高于汽车三包规定的质量担保承诺。同时,大多数汽车经营者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售后服务流程,改进物流配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完善的服务。

记者:汽车三包被社会寄予厚望,希望其能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把利剑。请问,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有关负责人:从国家层面看,汽车三包舆情监测力度有待加强,汽车三包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系统、汽车三包网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完善;从地方层面看,一些地方对产品三包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未完全落实职能职责,未建立承担产品三包争议处理的工作程序;从企业层面看,部分汽车经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汽车三包规定,在梳理售后服务流程、优化争议处理程序、系统宣贯三包规定等方面进展缓慢。

记者:接下来,质量管理司在汽车三包工作方面有什么计划?

有关负责人:汽车三包工作不仅事关广大汽车消费者切身利益,体现质监部门工作质量,也是促进汽车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今年我们将重点推动汽车三包落地、开展提升汽车售后质量专项活动,同时启动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希望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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