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质监局会同四川省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技术标准研发基地、技术标准创制中心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紧密结合,加快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大力实施。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意见,规范技术标准研发基地、创制中心的管理,四川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该《细则》。
《细则》规定,该省质监局、省科技厅联合设立四川省技术标准研发基地(以下简称研发基地)、四川省技术标准创制中心(以下简称创制中心)。研发基地设立在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创制中心设立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新型研发组织(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大中型企业。该省质监局、省科技厅共同负责研发基地、创制中心的认定工作,省质监局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受理、评审和综合管理工作。市州质监局、科技局负责辖区内非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单位申报研发基地、创制中心的推荐工作,并指导、协调研发基地、创制中心的建设工作。
同时,《细则》也明确了研发基地、创制中心的任务和申请认定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即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工作机构,提供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经费、人才等必要保障,创造有利条件,构建良好工作环境;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为目的,围绕所在领域,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出台标准化工作督促、考核、激励等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工作,重点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关键共性标准和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抓紧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研发、创新、应用、再创新循环机制;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科技研发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实施同步,不断增强技术、标准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等。